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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曾暐翔 - 民眾公告 | 2024-07-10 | 點閱數: 517

Q:何謂器官捐贈?
A:指一個人完成個人意願的簽署或家屬的同意,將其可用的器官或組織,無償捐贈給需要的病人,已幫助其恢復健康,改善生活品質。

Q:植物人可以捐贈器官嗎?
A:不可以!
植物人是因為腦部疾病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這樣的病患無法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語言能力,但是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心跳或呼吸,所以不能捐贈器官。但植物人臨終時若醫師評估其組織功能良好,仍舊可以在往生後捐贈組織,如眼角膜。

Q:癌症病患 可以器捐嗎?
A:可以
臨床上癌症病患多在往生後捐贈眼角膜為主但是仍舊必須經由眼科醫師進行評估。

Q:腦死或死亡後,可以將器官或組織捐贈給自己的親人嗎?
A:可以,但是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受贈者必須名列等候移植名單
2.捐受雙方關係為五等親內之血親或配偶
3.在醫學考量許可下,同意捐贈之器官數應大於 指定數。
4.院方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提交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進行備查。

Q:如果我未來過世捐出器官,家人是否可優先獲得移植?
A:如果捐贈當下有捐贈者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在等候器官,可以優先獲得移植。如果已捐贈完成,萬一日後有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需要器官移植,也可優先獲得其他大愛捐贈者捐出之器官。

Q:如果我就醫前便已表達了器官捐贈的意願,萬一我在醫院就醫時,是否會影響醫療人員對我的照顧品質?
A:若您生病或受傷送醫,醫療團隊會將您列為優先拯救之生命。
只有在所有挽救您生命之方式都失敗、被宣告腦死之後,才會徵詢家屬有關器官捐贈的意願。醫療人員對您的照顧品質並不會受到影響。

Q:是否可以指定捐贈的器官種類及數量?
A:可以的,
捐贈者要捐贈何種器官及其數量,醫師除會針對捐贈者的生理狀況與器官功能進行評估外,亦會尊重其本人及家屬之意見。

Q:如果我捐贈了器官,我的身體外觀是否會因而受影響?
A:器官摘取時是以外科手術的技術標準進行,手術後會以替代物填充縫合並恢復外觀,與一般外科手術後之狀況並無不同。

Q:我有B型肝炎,將來可以進行器官捐贈嗎?
A:可以的,
許多等候移植者亦有B型肝炎或是C型肝炎,只要器官功能良好,有B、C肝炎的捐贈者還是可以捐贈器官給有B、C肝炎的等候者。

Q:只要有器捐同意卡或器捐意願註記就一定可以器捐嗎?
A:不行!
雖然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健保IC卡意願註記之效力與該書面同意正本相同,但為顧及個人意願並兼顧家屬感受,仍會請最近親屬簽署同意書,再進行後續器捐流程。

Q:我很久以前有簽過器捐卡但是不知道有沒有註記健保IC卡要怎麼查詢?
A:可持健保IC卡至本院各掛號批價櫃檯查詢,或以自然人憑證至器捐登錄中心網站查詢

 

Q:器官捐贈意願簽署管道?

1. 索卡熱線:0800-091-066

2. 上網簽卡:http://www.organ.org.tw

3. 向各大醫院服務台或社會服務課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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